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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2018年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人大087市民政局關于在全市各為民服務窗口設立“軍人依法優先”標識的建議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8-08-30 | |
主 題 詞: |
人大087市民政局關于在全市各為民服務窗口設立“軍人依法優先”標識的建議
盤民函〔2018〕35號 簽發人:張巖
關于對第87號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函
馮生義代表:
您提出的第87號《關于在全市各為民服務窗口設立“軍人依法優先”標識的建議》已收悉。根據您的建議,我們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推動“軍人依法優先”標識設置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我們以市雙擁辦的名義下發了《關于規范為民服務窗口“軍人依法優先”標識的通知》(盤擁辦發〔2018〕1號),要求各縣區、經濟區和各有關單位進行自查和規范,解決“軍人依法優先”標識覆蓋面不廣、開設的窗口少等問題,并為軍人軍屬提供優質服務,提升軍人軍屬的榮譽感、尊崇感。各縣區、經濟區雙擁辦和各有關單位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結合行業實際,迅速行動,按時完成相關工作。
二、落實情況
1.市衛計委完成了市、縣區醫療機構的“軍人依法優先”標識設立工作。
2.市政建設集團完成了市、縣區客運站的“軍人依法優先”標識設立工作。
3.市旅發委完成了全市各A級景點的“軍人依法優先”標識設立工作。
4.全市21家銀行分行及所屬支行完成了營業窗口的“軍人依法優先”標識設立工作。
5.盤錦火車站和盤錦北站完成了“軍人依法優先”標識設立工作。
此函。
盤錦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