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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419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成立托兒所的提案》第97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13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成立托兒所的提案》第97號提案的答復
尊敬的孫秀華委員:
我委收到您的《關于成立托兒所的提案》(政協第097號)后,委領導高度重視,責成我科室本著對政協委員提案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準備并給予回復。經綜合相關協辦單位意見,現將承辦情況回復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為此前處于政策空白期的0-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提供了國家級的發展指導意見。2019年10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制定的《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國衛人口發〔2019〕58號)相繼出臺,明確了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也明確了18個部門的相關責任。2020年6月,以市政府辦的名義印發了盤錦市《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盤政辦發〔2020〕20號),確定的原則是:“政府引導、普惠優先,屬地管理、分類指導,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家庭為主、托育補充,安全健康、科學規范”。
二、具體回復
(一)關于“搞好調查研究,為政府決策奠定基礎。”
2019年10月,為準確掌握我市尚屬于“真空狀態”的0-3歲托育服務建設現狀,市衛生健康委先后到市教育局、市婦幼保健院了解相關情況,到部分縣區、街道進行調研,并通過縣(區)衛生健康部門開展了《全市0-3歲托育服務建設情況》。2020年,省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了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供給情況調查,從我們兩次調查了解的情況看,與您的提案大體相同。為做好此項新的工作,市衛生健康委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設想,2020年3月,在市委召開的“十四五”規劃建議起草工作專題座談會上進行了匯報。
(二)關于“盤活現有資源,以解職工后顧之憂”。
教育部門回復:1.教育部發布的《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明確規定幼兒園的招生年齡為3—6歲學齡前幼兒。0—3周歲托兒所的招生國家還沒有出臺相關規定,對于招收0—3歲托兒所的設立標準沒有明確的政策依據。2.《幼兒園工作規程》總則第二條明確指出,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0—3歲嬰幼兒的早期教育未納入公共教育體系。因此,全市公辦幼兒園根據幼兒園招生情況決定是否設立托班(2—3歲幼兒)。企業與民辦幼兒園招生市場化,根據市場需求幼兒招生年齡可以向下延伸開設托班。教育部門通過現有幼兒園能力增開托班(2—3歲),開展2—3歲嬰幼兒教育工作,解決部分幼兒早期教育與早期發展的問題,引導家庭、社區共同參與幼兒早期教育,滿足廣大嬰幼兒家庭對早期教育的需求。
盤錦市《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盤政辦發〔2020〕20號)中提到:“加大支持力度,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挖掘現有資源或建設相應規模的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解決本單位職工子女托育問題。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青年勞動力密集的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舉辦的形式,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我們將支持公辦幼兒園托兒所的一體化建設,提高公辦幼兒園接受托班的能力。據了解,目前市中心醫院正在籌建自己的托育機構。
3.關于“鼓勵興辦家門口托育點,以解燃眉之需”。
(1)《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以下簡稱《意見》)規定:“規范準入管理。嚴格落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備案登記制度,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必須符合相關設置標準、管理規范。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舉辦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登記機關應及時將登記信息推送至同級衛生健康部門”。
(2)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 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 58 號),對托育機構設置標準提出了明確要求。
(3)盤錦市《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中提到:“選址安全適宜。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選擇條件較好、環境適宜、交通便利、居民相對集中、周邊治安狀況良好的地帶,遠離污染源,不得臨近加油(氣)站、輸油輸氣管道,高壓供電走廊不得穿越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4)教育部門回復:“目前,人社部門與教育部門還沒有出臺相關政策,認定早期教育從業人員資格。為促進早期教育的專業化發展,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師資隊伍,我市早期教育試點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從業人員必須是學前教育專業畢業,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經過早期教育指導專業培訓,獲得“早期教育指導師”資格。”
總之,我們將按照“政府引導、普惠優先,屬地管理、分類指導,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家庭為主、托育補充,安全健康、科學規范”的原則和相關政策,與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部門依據相關職責,共同推動我市托育服務工作的開展。
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