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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432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建立健全濕地保護管理體制的提案》第112號提案的答復(生態局)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13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建立健全濕地保護管理體制的提案》第112號提案的答復(生態局)
民建盤錦市委:
你們提出的關于建立健全濕地保護管理體制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市生態環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始終堅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關于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關于恢復海域原狀的要求,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和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濱海濕地環境得到改善,親??臻g得到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得到增強。
為加強濕地保護聯動執法,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林濕局及市自然資源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多次對遼河口濱海濕地進行執法檢查,確保了我市“退養還濕”的戰果。2021年6月1日,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林濕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對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遙感監測線索進行實地核查,對遙感監測疑似重點問題點位進行現場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確認的違法違規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認真組織整改。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繼續督促各有關部門,對遙感監測疑似點位繼續開展檢查,加快推進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問題整改,嚴格落實整改任務,加強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2020年5月,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中國銀保監會遼寧省監管局共同下發了《遼寧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推進,狠抓落實,將2020年重點排污單位;2019年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單位,或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單位;2019年和2020年產生環境違法行為,受到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罰的單位;2020年開展服務工作的自動監測(監控)設施運維、環境監測等社會環境服務機構;2020年在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未落實減排措施的企業等納入評價范圍。2020年我市參評企業共230家,其中市轄區16家,雙臺子區28家,興隆臺區22家,大洼區60家,盤山縣84家,遼東灣新區20家。本次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以2020年度各企業環境行為信息作為評價基準。環境信用分為四個等級,由優到劣依次為守信企業、一般守信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持續打擊自然保護區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將涉案企業納入環境信用評價范圍,對于嚴重失信企業,我局將聯合發改委等部門對其實施聯合懲戒。
您提出的意見很中肯,對加強濕地保護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盤錦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