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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0-003600 | 主題分類: | 2020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建立合理的取暖費價格調整機制的提案》第0182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11-04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建立合理的取暖費價格調整機制的提案》第0182號提案的答復
趙世田、杜慶文委員:
您在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建立合理的取暖費價格調整機制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195號)規定:城市供熱價格(以下簡稱熱價)是指城市熱力企業(單位)通過一定的供熱設施將熱量供給用戶的價格。
熱價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經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經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熱價,具體工作由其所屬價格主管部門負責。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價格主管部門管理熱價。
城市供熱價格由供熱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供熱成本包括供熱生產成本和期間費用。稅金是指熱力企業(單位)生產供應熱力應當繳納的稅金。利潤是指熱力企業應當取得的合理收益。
熱價的制定和調整(以下簡稱制定)應當遵循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
熱力企業符合以下條件可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制定或調整熱價書面建議,同時抄送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
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熱價不足以補償供熱成本致使熱力企業經營虧損的;
二)燃料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的。
消費者可以依法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制定或調整熱價的建議。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商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對條件建議進行統籌研究,擬定調價方案。
因燃料價格下跌、熱力生產企業利潤明顯高于規定利潤率時,價格主管部門可以直接提出降價方案報當地人民政府審批。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受理熱力企業關于制定或調整熱價建議后,按規定進行成本監審。制定和調整居民供熱價格時,應當舉行聽證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并采取對低收入居民熱價不提價或少提價,以及補貼等措施減少對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響。
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供熱價格和計費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供熱等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合理確定并公布供熱起止時間。未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供熱單位不得推遲供熱或者提前停熱。
目前盤錦市采暖費價格標準是:居民28元/平米,非居民33元/平米。作為中國第一批小康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為了確保全市人民溫暖舒適越冬,特提出:
一)供熱溫度標準高于省標準。盤錦市采暖戶室溫要保證最低20℃,順應廣大采暖戶要求。此標準高于遼寧省提出的供熱室溫最低18℃的標準。
二)提前延后供熱,用優質對應優價。盤錦采暖費每平米高于全省其他城市1—2元,優價必須要有優質的供熱質量相對應,我市供暖提前一周供熱,延后一周停供。要求全市供熱企業采取科學有立措施,保證供熱質量。
價格聯動機制其實質是市場機制,有它的合理性,同時也有它的波動性、不確定性。而城市集中供暖是我國三北地區涉及到千家萬戶、社會穩定的民生大事,不允許出現太大的波動。另外,人工、電、水、環保、維修材料等其他成本因素的影響正在逐步提升,煤炭的成本占供熱成本的比例由最初的70%以上,目前已經下降到50%以下,也就是煤炭的價格對供熱成本的影響正在逐步降低。綜上所述盡管相關部門已經提出價格聯動機制多年,而實際上一直沒有實施。
采暖費補貼政策按政府部門分工,由財政、人社、民政、住建等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盤錦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采暖費補貼已實現明補方式,企業退休人員采暖費補貼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了500元,對于低保和家庭困難的群體,符合相關規定的,由民政部門負責發放采暖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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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