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醫保〔2023〕2號關于制定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首診診察費試行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盤山縣醫保局,各相關醫療機構:
為滿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需求,確保人民群眾平穩度過感染高峰期,按照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制定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首診診察費試行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遼醫保〔2023〕2號)要求,以及公立醫療機構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我市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首診診察費試行價格,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互聯網首診診察費指醫療機構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準后,利用在本機構注冊的醫師,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首診服務。
二、公立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首診診察費暫按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互聯網首診診察費價格標準和報銷政策與線下保持一致。市醫療保障局按照分級定價原則,制定市及市以下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首診診察費最高限價(詳見附件)。
三、非公立醫療機構互聯網首診診察費價格由醫療機構自行確定,參照同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限價確定醫保支付標準。
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復診服務,仍按現行互聯網復診診察費價格和報銷政策執行。
五、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復診應依法合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合理制定和調整互聯網首診診察費具體價格,并以明確清晰的方式公示。
六、本通知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 “乙類乙管”之日起施行。
盤醫保〔2023〕2號附件:盤錦市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xlsx
盤錦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月7日
抄送: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中心 |
盤錦市醫療保障局綜合辦公室 2023年1月7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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