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6〕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命名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決定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4-12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6〕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命名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精神,按照《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的通知》要求,經自愿申報、逐級審核、嚴格考核,市政府決定,命名大洼縣人民政府、市食藥監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國稅局為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單位。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重中之重,希望各依法行政示范單位要以此為契機,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創新體制機制和工作方式,進一步發揮示范引領和模范帶頭作用。
各地區、各部門要學習借鑒示范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做到規范行政、高效行政、廉潔行政,為推動我市“向海發展、全面轉型、以港強市、建設濱海新盤錦”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