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6〕47號 轉發市建委關于盤錦市2006年度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10-09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6〕47號 轉發市建委關于盤錦市2006年度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建委《盤錦市2006年度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盤錦市2006年度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開展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進一步做好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根據《遼寧省2005—2006年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堅持高標準管理為切入點,以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環保模范城市和文明城市為目標,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全面推動城市現代化和鄉鎮城市化建設進程。 二、競賽內容 (一) 賽生態環境建設 1風景園林 (1)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情況,貫徹落實建設部《城市綠線管理辦法》情況。 (2)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和施工管理情況。 (3)各類綠地養護情況。 (4)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及實施情況。 2城市污水、垃圾處理 (1)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污水處理廠運行及排放達標情況、生活污水處理費收繳情況。 (2)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垃圾處理費征收情況。 (3)醫療垃圾安全處置設施建設情況、醫療垃圾安全處理率。 3城市空氣與地表水 (1)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情況,全年達到二級標準總天數。 (2)城市規劃區內地表水環境質量情況。 (二)賽人居環境質量 1城市住宅 (1)城市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任務完成情況。 (2)拆遷安置情況。 (3)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住房建設情況。 (4)居民小區垃圾清運、違建拆除及“硬化、綠化、亮化、美化”情況。 (5)鼠害治理情況。 2城市供熱 (1)全面推行城市住宅供熱收費體制改革與建立、運用城市住宅供熱調節基金情況。 (2)集中供熱率及集中供熱設施新建和改造進展情況。 3物業管理 (1)貫徹執行物業管理法規情況。 (2)建立并規范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情況。 (3)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率、優秀率情況。 4城市供水、供氣 (1)供水水質合格率、供水管網壓力合格率及二次加壓泵站管理情況。 (2)節水型器具的推廣、實行計劃用水和超計劃用水加價收費等節水政策及措施落實情況。 (3)燃氣管網改造率、供氣普及率情況。 5環衛設施 (1)萬人擁有水沖公共廁所比例情況。 (2)實施沿街單位廁所對外開放情況。 6城市道路及照明 (1)人均擁有道路面積情況。 (2)小街小巷道路完好率及養護管理情況。 (3)解決亮化盲點情況。 (4)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情況。 (三)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1公共場所整治 火車站、客運站、碼頭、商業街、公園及集貿市場整治情況。 2城鄉綜合整治 (1)垃圾殘土、生活垃圾、“白色污染”、污水溢流、違章建筑清理情況。 (2)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線兩側的廣告、牌匾和交通標志設施的設置和完好情況。 (3)城鄉結合部地區村屯的道路清掃、垃圾清運工作納入專業隊伍管理情況。 3鐵路沿線城市段整治 亂倒垃圾、亂排放污水、亂設市場和廢舊物品收購點、亂設廣告牌清理情況。 (四)賽城市建設安全管理 1建筑施工安全情況。 2市政公用設施運營安全情況。 (五)賽縣城和示范鎮規劃、建設與管理 1縣城和示范鎮規劃 (1)縣域體系規劃、縣城和示范鎮總體規劃、建設規劃、詳細規劃編制、報批及實施情況。 (2)縣城和示范鎮“一書兩證”制度執行情況。 2縣城和示范鎮建設 (1)縣城和示范鎮住宅開發及配套設施(水、電、道路、綠化等)建設情況。 (2)縣城和示范鎮房屋產權產籍、物業管理情況。 3縣城和示范鎮管理及村容鎮貌整治 (1)縣城和示范鎮村鎮建設管理機構和城管、環衛、綠化、市政專業隊伍設置及制度建設情況。 (2)縣城和示范鎮道路、供水、排水、供暖、綠化和環衛以及其他市政設施養護管理情況。 (3)縣城和示范鎮內環境綜合整治情況。 (4)城鎮段高速公路及國、省干線公路沿線和鐵路沿線兩側環境整治情況。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的領導,調整充實盤錦市城鎮“綠葉杯”競賽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陳斯來(副市長)、李志杰(遼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長) 副組長 柏榮久(市政府副秘書長)、孫國林(市建委主任) 成 員 張澤良(市建委副主任)、王新(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巖(市財政局副局長)、許德富(市人事局副局長)、于耀忠(市城建局副局長)、原所才(市交通局副局長)、王耀(市工商局副局長)、王立遠(市環保局副局長)、孫海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皚巖(市衛生局副局長、市愛衛會副主任)、楊文森(市房產局副局長)、蓋林(市城建監察總隊總隊長)、裴曉敏(市精神文明辦主任)、張巖(市政府新聞辦主任)、于德順(遼河油田城建監察管理支隊支隊長)、李學成(盤錦火車站站長)、老顏武(盤山縣政府副縣長)、孫洪軍(大洼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王正準(雙臺子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李佰成(興隆臺區政府副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建監察總隊,辦公室主任蓋林(兼),副主任彭學春。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意義,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組織實施的工作格局,增強自覺性、責任感,以積極的態度、高漲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下大力氣把此項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組織、認真落實,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納入重要日程,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具體。要確定專職領導,組織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并采取目標責任制的方法,將任務細化分解,做到領導落實,人員落實,工作落實,責任和工作目標落實。 (三)部門聯動,強化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形成齊抓共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城市建設部門要認真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高標準完成好相關設施建設工作。各執法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環境進行全面規范管理,并通過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確保整治效果。市城鎮“綠葉杯”競賽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次活動進行全程監督檢查,每月要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對于高度重視,迅速落實,工作效果顯著的單位要通報表揚,予以嘉獎;對于敷衍塞責、行動遲緩、沒有達到工作要求的單位要通報批評,予以曝光。 (四)輿論引導,做好宣傳。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積極宣傳此次活動的意義,通過組織開展宣傳日、宣傳周活動,通過宣傳車、板報、宣傳單等形式,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進一步昭示廣大市民參與;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新聞媒體要進行跟蹤報導,積極推動競賽活動的開展。 (五)明確目標,鞏固成果。要通過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的開展,使我市的城市建設得到加強,市容市貌明顯改善,城市環境質量進一步提高;要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經常”的原則,不斷加強日常管理工作,力爭實現長效化管理,杜絕反彈現象的發生,確保本次活動取得實效。 附件:盤錦市2006年度城鎮“綠葉杯”競賽檢查評比辦法 市建委 二○○六年六月五日 盤錦市2006年度城鎮“綠葉杯”競賽檢查評比辦法 為確保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取得實效,進一步提高城市建設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環境質量,結合我市城鎮“綠葉杯”競賽工作任務,制定本辦法。 一、評分標準(總分1000分) (一)賽生態環境建設(250分) 主管部門:市城建局、市環保局。 1風景園林(90分) (1)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情況,貫徹落實建設部《城市綠線管理辦法》情況。(25分) 責任單位:市綠化處 評分標準:有“綠地”系統規劃文件(5分),未有的(0分);按照規劃實施的(5分),未有的(0分);落實《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的(5分),未有的(0分);“綠線”上圖的(5分),未有的(0分);向社會公開發布的(5分),未有的(0分)。 (2)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和施工管理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綠化處 評分標準:各類綠地工程有設計和施工資質者承擔的(10分),未有的(0分);其規劃設計水平達標的(10分),水平較低的酌情扣分。 (3)各類綠地養護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市綠化處 評分標準:綠地無雜草,無白色污染;無枯枝敗葉,無病蟲害;修剪及時(30分),發現一處扣1分。 (4)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及實施情況。(15分) 責任單位:市綠化處 評分標準:有風景名勝規劃文本的(7分),未有的 (0分);實施情況好的(8分),實施情況不好的酌情扣分。 2城市污水、垃圾處理(100分) (1)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污水處理廠運行及排放達標情況、生活污水處理費收繳情況。(40分) 責任單位:市污水處理廠 評分標準:污水集中處理率30%以上(10分),未達標的(0分);污水處理廠全年滿負荷運行的(10分),未達標的(0分);排放達標的(10分),排放未達標的(0分);生活污水處理費收繳達到90%的(10分),未達標的(0分)。 (2)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垃圾處理費征收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市垃圾處理廠 評分標準:生活垃圾處理率30%以上的(30分),未達標的(0分)。 (3)醫療垃圾安全處置設施建設情況、醫療垃圾安全處理率。(30分) 責任單位:市有毒有害垃圾處理廠 評分標準:有醫療垃圾安全處理設施的(20分),未有設施的(0分);醫療垃圾安全處理率達50%以上(10分),未達標的(0分)。 3城市空氣與地表水(60分) (1)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情況,全年達到二級標準總天數。(30分)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評分標準:全年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總天數達300天以上的(20分),小于300天/年按比例減分;監測設施的布控點合理的(10分),不合理的酌情減分。 (2)城市規劃區內地表水環境質量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評分標準:在監測區域內水質合格的(30分),如有下降酌情扣分。 (二)賽人居環境質量(450分) 主管部門:各區政府、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房產局。 1城市住宅(140分) (1)城市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任務完成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市開發辦 評分標準:棚戶區改造面積完成省下達指標25.8萬平方米的(3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拆遷安置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市動遷辦 評分標準:被拆遷安置對象無國家、省上訪的(30分),有國家上訪和省上訪的(0分), (3)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住房建設情況。(15分) 責任單位:市開發辦 評分標準:有市一級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住房政策的(10分),在建項目按數量酌情評分(5分)。 (4)居民小區垃圾清運、違建拆除及“硬化、綠化、亮化、美化”情況。(50分) 責任單位:市物業處 評分標準:物業小區內無垃圾殘土、無亂堆亂放、無亂貼亂畫、無裸露地面,綠化效果好(20分),發現一處扣1分。 責任單位:市城建監察總隊 評分標準:小區內無亂搭亂建、無亂堆亂放、無亂拉亂掛、無亂貼亂畫、無露天燒烤、無違章建筑(10分),發現一處扣1分。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評分標準:物業小區內無垃圾殘土、無亂堆亂放、無亂貼亂畫、無裸露地面,綠化效果好(20分),發現一處扣1分。 (5)鼠害治理情況。(15分)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評分標準:無鼠害(15分),發現一處扣1分。 2城市供熱(30分) (1)全面推行城市住宅供熱收費體制改革與建立、運用城市住宅供熱調節基金情況。(15分) 責任單位:市供暖辦 評分標準:有關于城市供熱收費體制改革文件的(7分),未有的(0分);有住房供熱資金調節政策的(8分),未有的(0分)。 (2)集中供熱率及集中供熱設施新建和改造進展情況。(15分) 責任單位:市供暖辦 評分標準:集中供熱率達80%以上的(7分);集中供熱進展情況按當年計劃完成的(8分)。 3物業管理(40分) (1)貫徹執行物業管理法規情況。(10分) 責任單位:市物業處 評分標準:依法管理水平達標的(10分),未達標的酌情減分。 (2)建立并規范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情況。(15分) 責任單位:市物業處 評分標準:有各類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的(15分),沒有的(0分)。 (3)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率、優秀率情況。(15分) 責任單位:市物業處 評分標準: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普及率達到80%(10分),未達到(0分);住宅小區優秀率達到40%(5分),未達到(0分)。 4城市供水、供氣(90分) (1)供水水質合格率、供水管網壓力合格率及二次加壓泵站管理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自來水公司 評分標準:供水水質合格達95%以上和供水管網壓力合格率達95%以上(10分);二次加壓泵站由供水部門統管的(10分)。 (2)節水型器具的推廣、實行計劃用水和超計劃用水加價收費等節水政策及措施落實情況。(50分) 責任單位:市節水辦 評分標準:完成節水器具推廣任務的(25分);計劃用水、用水加價收費實施率100%的(25分)。 (3)燃氣管網改造率、供氣普及率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天然氣公司 評分標準:燃氣管網改造完成計劃任務的(20分)。 5環衛設施(40分) (1)萬人擁有水沖公共廁所比例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環衛處 評分標準:達到萬人擁有2座水沖公廁數量(20分),達不到的酌情扣分。 (2)實施沿街單位廁所對外開放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環衛處 評分標準:達到沿街單位廁所對外開放(20分),未開放的(0分)。 6城市道路及照明(110分) (1)人均擁有道路面積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市政處 評分標準:完成新增道路面積31萬平方米的(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小街小巷道路完好率及養護管理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市市政處 評分標準:完成新建改造小街小巷10條的(30分),未完成或養護不到位的按比例扣分。 (3)解決摸黑路情況。(40分) 責任單位:市市政處 評分標準:解決市區內亮化盲點街路10條的(4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 評分標準:交通安全設施齊全,信號燈、標志牌及時維修,標志線施劃及時,主街路無亂停車輛,無人力三輪車載客現象,道路暢通無堵塞(15分),發現一處扣0.1分。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評分標準:無機動三輪、二輪摩托車載客現象(5分),發現一處扣0.1分。 (三)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200分) 主管部門:各區政府、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盤錦火車站。 1公共場所整治(80分) 火車站、客運站、碼頭、商業街、公園及集貿市場整治情況。(80分) 責任單位:盤錦火車站 評分標準:火車站內設施完備、整潔,無亂扔、亂倒、亂吐、亂放現象(16分),發現一處問題扣0.5分。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評分標準:客運站內設施完備、整潔,無亂扔、亂倒、亂吐、亂放現象(16分),發現一處問題扣0.5分。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評分標準:露天市場劃線定位,垃圾收集容器規范、清掃及時(16分),發現一處問題扣0.5分。 責任單位:市公園處 評分標準:公園內設施完好,無亂擺亂賣、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搭亂掛現象(16分),發現一處扣0.5分。 責任單位:市城建監察總隊 評分標準:商業街兩側無流動商販、占道經營和落地牌匾廣告現象(16分),發現一處扣0.5分。 2城鄉綜合整治(90分) (1)垃圾殘土、生活垃圾、“白色污染”、污水溢流、違章建筑清理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各區環衛處 評分標準:無垃圾殘土、積存生活垃圾、“白色污染”、污水溢流、違章建筑(20分),發現一處分別扣0.5分。 責任單位:市城建監察總隊 評分標準:城鄉結合部地區無違章建筑(10分),發現一處扣0.5分。 (2)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線兩側的廣告、牌匾和交通標志設施的設置和完好情況。(20分) 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 評分標準:城市出入口兩側交通安全設施無缺損(15分),每發現一處扣0.5分。 責任單位:市城建監察總隊 評分標準:城市出入口兩側無亂豎亂立廣告、牌匾(5分),發現一處扣0.1分。 (3)城鄉結合部地區村屯的道路清掃、垃圾清運工作納入專業隊伍管理情況。(40分) 責任單位:各區環衛處 評分標準:城鄉結合部地區村屯的道路清掃、垃圾清運工作全部納入專業隊伍管理(40分),沒納入的酌情扣分。 3鐵路沿線城市段整治(30分) 亂倒垃圾、亂排放污水、亂設市場、亂設廣告牌和廢舊物品收購點清理情況。(30分) 責任單位:各區環衛處 評分標準:鐵路沿線城市段達到無垃圾堆、殘土堆,無污水排放,無自發市場和廢品收購點(20分),發現一處問題扣1分。 責任單位:市城建監察總隊 評分標準:鐵路沿線城市段無違章建筑、無亂豎亂立廣告牌匾(10分),發現一處問題扣1分。 (四) 城市建設安全管理(100分) 主管部門:市建委、市城建局。 1建筑施工安全情況。(50分) 責任單位:市建筑安全站 評分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圍檔標準,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安全設施齊備,工人食宿環境衛生整潔,全年無事故發生(50分),否則酌情扣分。 2市政公用設施運營安全情況。(50分) 責任單位:市市政處 評分標準:市政設施定期檢修、更換,無破損設施運營,無事故隱患(50分),否則酌情扣分。 二、評比辦法 1此次競賽活動施行千分制考核計分。檢查評比工作采取集中檢查與日常考核相結合,各占總成績50%的辦法。 2責任單位被扣分數低于本單位總分的5%,可評為優秀;超過5%低于15%可評為合格;超過15%評為不合格。 3集中檢查由市城鎮“綠葉杯”競賽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門人員組成檢查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抽查、民意測驗等辦法進行考核計分。 4日常考核由市城鎮“綠葉杯”競賽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競賽內容分別考核計分。 5縣鎮、示范鎮建設只進行集中檢查。由市建委負責。 6遼河油田可按照本方案制定轄區內的競賽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評比總結 每兩年組織評比、表彰一次。對連續兩年檢查評定為“合格”以上的,可評為優勝單位;在考核年中被評定為“合格”的,可評為先進單位;連續兩年從事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表現突出的個人可評為先進工作者,由市城鎮“綠葉杯”競賽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