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8〕6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2-16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8〕6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全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七日
全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道路客運市場管理,嚴厲打擊各種非法營運行為,嚴格規范客運市場經營秩序,決定對全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進行綜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客運市場監管為重點,按照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查處非法營運與規范營運秩序相結合,突擊整頓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對全市客運市場秩序進行綜合整治,使全市客運市場非法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市場秩序明顯改善,服務質量顯著提升,建立起依法營運、公平競爭、健康穩定、有序發展的客運市場秩序。
二、整治內容
打擊社會反映強烈的無道路運輸證轎車、小客車(包括假牌車、套牌車、報廢車等)和兩輪、三輪摩托車及人力車非法從事客運運輸行為。加大對客運線路的監管力度,堅決取締非法“護線”欺行霸市行為。對火車站、汽車站周邊及繁華商業區等地段有組織的從事非法營運行為進行治理,嚴厲打擊“線霸”、“路霸”。依法整治出租汽車固定線路營運、空車待租拒載、強行并客和外市出租汽車在我市從事異地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特別是對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車容車貌、車內外衛生狀況等嚴格監管。嚴肅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和公職人員參與非法營運行為,嚴厲查處執法人員為非法營運車輛充當“保護傘”行為。全面改進政府相關部門的客運管理工作和服務質量。
三、責任分工
交通部門負責會同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依法對非法營運車輛嚴厲打擊,從重處罰,并收繳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依法取締非法“護線”等欺行霸市行為。嚴格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出租汽車從事固定線路經營、強行并客、不使用計價器、車容車貌和衛生狀況較差及外市出租車在我市從事異地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營運標志管理,做到統一頂燈、座墊套、服務監督卡等標識。嚴格按照車輛報廢有關規定更新出租車輛,提高車輛檔次和標準。嚴厲查處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駛營運車輛行為。制定盤錦市客運出租車管理辦法,力爭盡早頒布實施。
公安部門負責對長期從事非法營運或經營非法營運車輛較多,嚴重擾亂客運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收繳和集中銷毀報廢、拼裝的機動車輛;依法查處無牌、假牌、套牌及無行駛證件的機動車輛,并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處理。加強機動車頂燈管理,對包括殘疾人車輛在內擅自安裝的各類頂燈堅決予以取締,并依法進行處罰。查扣市區內行駛的無牌、無證兩輪、三輪機動車和人力三輪車。依法查處駕駛人員包括殘疾人超出駕駛證允許范圍駕駛車輛行為。打擊用暴力手段非法“護線”等欺行霸市行為。對整治行動中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工商部門會同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對殘疾人非法從事運營車輛依法進行查扣、處罰。負責打擊報廢車、拼裝車交易行為。
殘聯部門負責加強殘疾人證件審定、發放監管工作。對取得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駕駛證照人員加強教育,強化管理,不得參與客運市場非法營運活動。會同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殘疾人困難家庭的幫扶救濟、就業安置工作。
監察部門負責制定盤錦市公職人員參與非法營運和在客運市場監管過程中瀆職行為處理辦法,嚴肅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的公職人員,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出租車停放秩序的監管工作。
物價部門負責客運市場收費中價格糾紛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查扣車輛的價格評估。
財政部門負責保障整治工作專項經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做好出租車計價器的安裝更換、檢測維修和檢查使用工作。同時做好對出租汽車油改氣的管理工作。
經貿管理部門負責做好出租車使用燃料的供給監管,積極協調相關企業保障出租車燃料供應。
人事(編制)部門負責組織指導運管系統機構改革工作,理順運輸管理體制。
民政部門負責做好殘疾人困難家庭的幫扶救濟工作,組織開展安全出行進社區活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殘疾人困難家庭的就業安置工作。
信訪部門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制定盤錦市殘疾人非法營運上訪接待處置預案,并組織實施。
各縣區政府全面負責轄區內的客運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要成立相關領導組織,制定工作方案。其中,各縣客運市場綜合整治工作由各縣政府獨立組織;各區客運市場綜合整治工作,與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共同進行,并確定一名區政府領導負責整治工作。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第一階段為組織動員階段(2008年11月)。制定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全市綜合整治客運市場秩序動員會議,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2008年11月—2009年5月)。2008年11月至12月,集中打擊火車站、客運站、雙臺子區城北廣場、興隆大廈周邊、興隆臺采油廠等重點部位的非法營運行為和殘疾人非法營運行為;集中整治興隆臺區至于樓、興隆臺區至歡喜嶺、雙臺子區至高升、雙臺子區至溝幫子、雙臺子區至沙嶺等客運線路非法護線問題,使全市非法營運行為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1月至5月,集中打擊高采、曙光、歡喜嶺、于樓、胡家等地段非法營運行為和固定線路經營行為。查扣非法營運車輛,取締非法護線隊伍,規范道路客運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使市區內重點部位、主要線路非法營運行為得到基本根治,客運行業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各縣區、市直各相關部門要按有關要求,全面開展客運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為鞏固成果階段(2009年6月—2009年10月)。對整治重點部位和線路做好監管和抽查,鞏固整治工作成果。
第四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11月)。全市要在自檢自查的基礎上,召開總結大會。對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同時,對下一步客運市場綜合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此次綜合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抓實抓好。為加強對客運市場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盤錦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代市長)
副組長 劉興政(副市長)、(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朱中國(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董桂林(市政府副秘書長)、王興武(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 吳彧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張賀堂(市交通局局長)、楊學明(市經濟委員會主任)、付連營(市工商局局長)、郭樹林(市監察局局長)、丁立行(市財政局局長)、李再金(市物價局局長)、黃玉民(市商業局局長)、齊作忱(市民政局局長)、于長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劉寶凱(市人事局局長、市編委辦主任)、李鵬(市殘聯理事長)、張曉輝(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蓋林(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陳鐵英(遼寧省盤錦交通征稽局局長)、汪璽明(市糾風辦主任)、丁賀慶(盤山縣副縣
長)、劉吉廣(大洼縣副縣長)、詹兆義(興隆臺區副區長)、楊壯力(雙臺子區副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主要負責綜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做好對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檢查、協調、督辦、信息反饋等工作。辦公室主任張賀堂(兼),副主任有市交通局副局長張寶善、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繼章、市工商局副局長梁德文、市信訪局副局長冷曉光等。
市道路客運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實行調度會制度,每半個月召開一次調度會,聽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市道路客運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職能組:
1.查扣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抽調人員組成(每個單位抽調6人、2臺執法車,公安局抽調2臺拖車)。整治期間各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由綜合整治辦公室統一領導調配,按區域設雙臺子區組、興隆臺區組。盤山縣、大洼縣自行組織,各成立一個組。查扣組負責接受社會舉報,查扣非法營運車輛,包括殘疾人利用代步車從事非法營運車輛,打擊非法“護線”等欺行霸市行為。市交警支隊、市交通公安分局、市工商局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市交通稽查支隊、市運輸管理處要根據各自職責,全力開展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
2.審查處罰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指定1人組成,負責對查扣車輛的依法審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出處罰意見,報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3.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各相關單位配合。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指定1人專職負責;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要開展客運市場整治專題報道,定期通過新聞媒體通報整治情況,營造良好的宣傳輿論氛圍。
4.督察督辦組。由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市政府督察室組成。負責查處整治工作中公職和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督辦各單位整治任務的落實情況。
5.信訪接待組。由市信訪局、市殘聯、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門組成,負責對整治工作中上訪人員的接待,特別要妥善處置好殘疾人員的上訪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打擊違法營運、規范經營行為的意義以及違法營運行為的危害性,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行為,及時報道整治工作動態,定期曝光非法營運行為。同時,通過開展安全出行進社區,客運市場綜合整治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活動,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努力營造一個社會關注、群眾參與的良好整治工作氛圍。
(三)規范執法行為。整治工作中對車輛的查扣、存放、處罰等各個環節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事,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查扣的非法營運車輛要集中統一存放(雙臺子區存放在雙臺子交警大隊停車場,興隆臺區存放在興隆臺交警大隊停車場,各縣也要設定統一的停車場)。查扣車輛存放過程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防止查扣車輛丟失和損壞。要依法統一處罰標準,規范處理程序。查扣的車輛由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處理。堅決杜絕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現象的發生。
(四)鞏固整治成果。通過嚴厲打擊客運行業違法營運行為,加強出租車行業管理,積極探索綜合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對客運市場的監管力度,提升行業服務水平。通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建立政府統一領導,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客運市場監管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全市道路客運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