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2〕66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服務業統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廢止)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2-09-06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2〕66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服務業統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廢止)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統計局制定的《盤錦市服務業統計工作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盤錦市服務業統計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市服務業統計工作,全面、真實、客觀反映服務業發展現狀,促進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進一步優化提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按照《遼寧省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由副市長為召集人,分管服務業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統計局局長、市服務業委主任為副召集人,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服務業統計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名單附后)。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貫徹服務業統計工作精神,落實服務業統計實施方案,總結服務業統計工作進展情況,反饋服務業統計數據。討論確定階段工作重點,協調解決推進部門服務業統計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檢查、促進服務業統計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統計原則、范圍和對象
1、統計原則
以縣區為單位實行在地統計,對于銀行、證券、保險、電信、郵政、石油等系統所屬企事業法人的地級分支機構,視同法人單位統計,并由市統計局統一統計后按照相關指標將數據分解到縣區。
2、統計范圍和對象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劃分標準(GB/T 4754—2011),共14個行業的企業、機關、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企業單位按照年營業收入200萬元標準劃分為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個別行業除外,詳見《遼寧省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
三、統計內容
服務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狀況、相關部門業務指標及行業增加值以及單位基本情況、財務狀況等,具體指標參見《遼寧省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
四、職責分工
根據統計工作格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職責分工,全市服務業統計遵循“統一制度、明確職責、條塊結合、分散收集、集中核算”的原則,統籌安排各部門的服務業統計工作任務。行業分工堅持“誰主管、誰統計”的原則,對于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單位或行業由統計部門負責。
1、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
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內的行政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和本行業范圍內的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統計工作。對企業的統計范圍既要包括系統內企業,也要包括系統外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對于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的統計上報工作,相關職能部門依據統計部門提供的上報情況對主管行業負有督促、檢查的職責。
各級職能部門要及時向各級統計部門提供本部門負責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市本級企業名錄報送至市統計部門,其余企業按在地原則報縣區統計部門),同時建立名錄庫的增減變動情況更新制度。要按照省統計局制定的服務業統計制度,負責組織、督促、檢查分管行業限額以上企業及時準確填報調查表,通過統計局統一的軟件平臺對企業網上直報數據進行表內審核、初級驗收、查詢,并對主管行業企業上報率和聯網直報率負責。各級相關職能部門綜合表在報送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同時,抄報同級統計部門。對拒報及存在重大數據偏差的單位,由主管部門牽頭會同工商、稅務、審計、公安部門進行檢查、核實、依法處罰。各職能部門的統計業務報表維持原來上報渠道和方式不變。
2、統計部門
市級統計部門在省統計局和市服務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市服務業統計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依據《遼寧省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房地產、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及其它無主管部門行業的限額以上企業和限額以下服務業企業及個體經營戶進行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建立和維護服務業基本單位名錄庫,核算全市服務業分行業分地區增加值;負責提供數據處理程序,分行業的綜合數據審核、匯總、評估和發布全市服務業統計數據。
縣區統計部門要協助指導同級相關職能部門完成限額以上調查單位的統計調查任務。負責接收同級相關職能部門基本單位名錄庫和日常維護,接收同級相關職能部門報送的報表和服務業統計數據庫維護,組織本地區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以及無主管部門和各行業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審核、匯總工作,最終上報市統計局。負責指導同級職能部門開展服務業財務統計及業務統計、軟件培訓、數據質量評估等工作。
五、工作流程安排
1、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統計
(1)單位核實。市統計局依據全市基本單位名單,根據《遼寧省服務業統計制度》中的部門行業分工,提供各職能部門主管行業不分限額服務業企業名單,供部門參考;各級職能部門同時依據自身掌握的本行業單位情況,核實確定后將最終核準的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名單反饋給同級統計部門,作為年度各報告期報表名單,并按季度進行更新。對于職能部門管轄的市本級企業,市統計局將依據在地原則,在季度報表時分解到縣區統計部門。
(2)2011年年報工作。由于2011年服務業限額以上企業年報尚未納入聯網直報平臺,因此仍采取紙質報表工作方式。
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核準后的本行業限額以上企業參加報表培訓、對企業進行催報。各級統計局負責講解、收集、審核、匯總、數據處理工作,每日由各級統計部門向同級職能部門反饋企業上報進度,并最終反饋核準的匯總數據。各職能部門對企業的培訓可根據自身統計業務情況,采取集中全部企業由市級統計部門講解和分配到縣區職能部門由縣區統計部門講解兩種方式。
從2012年開始,服務業年報工作力爭全部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進行網上填報。
(3)定期報表工作。按照省統計局安排,2012年定期報表工作通過統計系統統一的網上平臺聯網直報,力爭在1-11月份報告期實現100%直報率。各級部門負責組織限上企業參加聯網直報培訓、催報、表內審核、初級驗收工作,督促企業實現聯網直報工作。各級統計部門負責對各級職能部門培訓聯網直報程序及分配聯網直報數據處理權限、綜合審核、匯總、驗收工作。
2、限額以下企業及個體戶統計
限額以下服務業企業及個體戶,由遼寧省統計局盤錦調查隊進行抽樣調查。
3、機關事業單位及民間非營利組織統計
按照省統計局工作部署,由省級相關職能部門布置,各部門在上報省級職能部門同時抄報同級統計部門。
(1)行業類別歸屬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構、人民政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的部門單位,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統計,并將匯總數據上報上級財政部門同時抄報同級統計部門。由這些部門主管的非本部門單位歸屬行業(即非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構、人民政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的機關事業單位及民間非營利組織,則由這些部門分級負責統計,并將匯總數據分別抄報同級統計部門。
(2)除上述規定的行業外的部門單位,負責統計本單位系統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及民間非營利組織,并將匯總數據抄報同級統計局。
(3)為完善名錄庫維護工作,各主管部門要向各級統計局報送本系統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表。
六、保障措施
1、各職能部門、各縣區及鄉鎮(街道)要加強統計力量,抽選具備一定統計業務知識和一定計算機使用水平的專門統計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明確負責服務業統計工作的具體機構。
2、各職能部門要為服務業統計人員提供滿足聯網直報要求的計算機設備及網絡環境,以保證承載服務業統計數據量及聯網直報工作。
3、服務業統計工作經費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各級政府要明確服務業統計調查的費用額度,確保調查所必要的經費列入各級政府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服務業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建設、信息網絡設施建設所需啟動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
七、近期工作安排
各級職能部門和統計部門在完成單位核實、催報等前期準備工作基礎上,近期需要完成如下幾項工作:
1、5月25日以前,市本級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銀行、保險、證券、電信業企業)及各縣區統計局向市統計局報送服務業企業2011年年報;各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同級統計局報送機關事業及民間非營利組織2011年財務綜合表。
2、6月12日前,各級職能部門與各級統計部門共同完成對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的聯網直報程序培訓。
3、7月底前,各級部門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機關事業及民間非營利組織名錄庫。
附件:盤錦市服務業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盤錦市統計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盤錦市服務業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聯席會議召 集 人:徐吉生 副市長
聯席會議副召集人:孫國林 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
楊 力 市統計局局長
聯 席 會 議 成員:李士庫 市經信委副主任
梁 軍 市公安局副局長
張 銳 市地稅局副局長
史廣久 市工商局副局長
劉可佳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長磊 市住建委副主任
原所才 市交通局副局長
李春軍 市文廣局副局長
楊慶利 市質督局副局長
張密堂 市人社局副局長
劉 瑛 市環保局副局長
梁春燕 市教育局副局長
盧喜華 市科技局副局長
張清明 市民委副主任
王麗娜 市民政局副局長
張 煥 市司法局副局長
馬志會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紀鳳芳 市農委副主任
李 穎 市水利局副局長
呂 波 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
李 亮 市衛生局副局長
田德順 市計生委黨組書記
劉占民 市體育局副局長
任淑珍 市旅游局副局長
楊 光 市金融辦副主任
李世財 市畜牧獸醫局副局長
王振英 市供銷社副主任
董 艷 市氣象局副局長
周國斌 市檔案局副局長
孫 巖 市地震局副局長
李 楊 人民銀行盤錦市中心支行工會主任
郭 淼 市保險行業協會主任
王群英 市銀監局副局長
游慶國 市規劃局副局長
吳鴻雁 市糧食局副局長
耿心一 市港口與口岸局副局長
由德宏 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