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3〕52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3-10-14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3〕52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服務業委員會制定的《盤錦市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盤錦市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1〕49號)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商務部《關于加強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國管節能〔2012〕91號)精神,根據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服務業委員會《遼寧省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快建立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廢舊商品回收率。力爭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起網絡完善、處理良好、管理規范的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管理體系,健全回收機制,實現各主要廢舊商品回收率達到85%以上。其中,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機電設施、報廢車輛等報廢商品回收率達到90%以上,廢金屬、廢紙、廢塑料及其它廢舊商品的回收率達到80%以上。
二、工作原則
全市各級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工作堅持統一組織領導、統一監督管理、定點定時回收的原則。各級公共機構與廢舊商品回收企業合作,確定服務范圍、明確服務標準、規范操作流程,建立起規范化、標準化、市場化運作模式的廢舊商品回收工作體系,使公共機構享受廢舊商品回收一站式服務。
三、回收利用承辦企業
確定有資質、實力強的廢舊商品回收企業作為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承辦企業,全市各級公共機構的廢舊商品統一由承辦企業負責回收利用。各級公共機構與承辦企業簽訂《廢舊商品回收服務合同》,并嚴格按照合同所規定內容進行廢舊商品回收。
四、回收利用商品種類
1.廢紙類:包括打印紙、報紙、雜志、書籍及其他紙制品等;
2.廢橡膠、塑料類:包括各種廢舊塑料包裝物、塑料制品、橡膠制品等;
3.廢電池類:包括廢舊鉛酸電池、鋰電池等;
4.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類:包括廢舊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機、影音設備、燈管、燈泡等;
5.廢舊電力設施器材類:包括廢舊電機、變壓器、變速箱、電纜線、電器開關、配電箱等;
6.廢舊水暖器材:包括各種廢舊管件、暖器設備、鍋爐、閥門等;
7.廢舊辦公家具類:包括木料、金屬、塑料等各種材質的廢舊辦公家具;
8.報廢車輛及配件類:包括各種報廢機動公務客車、貨車等;
9.其他廢舊商品。
對于有涉密內容的廢紙和存儲介質按原規定渠道處理,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危險廢棄物,由符合資質的回收企業統一處理。
五、工作程序
(一)建立規范服務機制,簽訂回收服務合同
1.回收方式。回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定點定時回收。對于廢紙、廢塑料等常見廢舊商品均采取定時定點上門回收方式;回收頻次和時間根據公共機構規模和廢舊物的產生量由雙方協商確定。二是預約回收。對于各種廢舊辦公電子產品、機電產品、鉛酸(鋰)電池、辦公家具等,除定時回收交售外,還可采取電話預約、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正常工作日接到公共機構回收信息后,及時上門服務。
2.收購價格。根據全省同行業信息,結合我地區市場價格酌情商定。
3.結算方式。結算方式可選擇現金結算、銀行轉賬、以舊換新、廢舊商品兌換再生用品等方式進行。結算時間可選擇即時結算和定時結算。
4.全市各級公共機構與回收企業簽訂《廢舊商品回收服務合同》,明確回收方式、回收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回收企業指定收購人員、收購車輛開展回收服務。
(二)規范服務流程,確保回收安全到位
1.采取協議、電話、互聯網等方式約定,回收企業指派廂式貨車定時、定點上門回收。
2.根據回收品種、數量并參考當日回收價格或依據雙方協議價格填寫回收憑證,結算貨款。
3.回收物品及時轉運、分類,并送相關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加工。
4.全市各級公共機構要定期匯總廢舊商品回收工作相關信息報送主管部門。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切實增強對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認識。公共機構作為經濟社會活動的管理中樞和全社會節能節約的倡議者、組織者、領導者,要帶頭做好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以“點滴資源、成就未來”為主題的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宣傳活動,大力宣傳資源節約理念和勤儉節約美德,積極倡導環保健康、循環利用的辦公和生活方式,使之成為各公共機構廣大干部職工的自覺行動,形成加強環境保護、注重資源回收的良好氛圍。
(二)嚴密組織,建立健全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管理工作體系。全市各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要把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做為一項重點工作認真落實。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管理工作體系,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責任。同時要為回收企業提供相對方便的工作環境,建立順暢、高效、協調的工作合作關系。
(三)明確責任,不斷加大對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監督考核。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服務業委員會等部門,負責對全市各級公共機構開展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各級公共機構應積極做好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組織實施、回收統計和監督考核,并不斷總結經驗,及時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服務業委員會反饋相關工作信息。
(四)嚴格管理,切實加強對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企業的監管。為公共機構提供廢舊商品回收服務的企業,要嚴格按照《廢舊商品回收服務合同》規定開展工作。從事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工作人員須經回收企業嚴格篩選,并通過審查合格后,經過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安全生產、商品保管及涉密等方面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掛牌服務,名牌上要注明所屬回收企業名稱、本人姓名、編號、照片等內容。回收過程中,回收企業收購人員要語言文明、舉止適當、價格公道、結算及時,并認真填寫回收憑證,做好回收統計工作;回收車輛、回收人員服裝均須印有統一標識;回收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非回收場地范圍的其他工作區域,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辦公秩序。廢舊商品回收企業對在公共機構回收的廢舊商品的安全性、保密性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