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4〕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食材實行統一配送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4-03-04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4〕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食材實行統一配送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及《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學校飲食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的飲食安全,全市學校食堂食材、學校超市食品實行統一配送?,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配送學校的范圍
全市有學生食堂的義務教育學校、公辦高中、高中等職業學校的食堂食材及有住宿生學校的超市食材和食品,均實行統一配送;無住宿生的任何學校均不得開辦食品超市和飲食攤點。
二、統一配送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統一配送企業應當具備在全市范圍內進行統一配送特別是冷鏈配送的能力,具備為學校配送魚、肉、蛋、菜、果、調料等生鮮和非生鮮商品的配送條件;在食品質量和安全管理方面有較嚴格的制度,無違法記錄;價格優惠,品種齊全;送貨上門,節省學校人力成本;結算方式規范,發票正規,能有效防控采購作弊行為;嚴控質量,統一配送,責任明晰,能有效降低安全風險。
統一配送企業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述條件確定。
三、供貨要求
統一配送企業應堅持以“公益性”為主的經營原則;應建立健全學校食材配送領導小組,加強領導;要保證質量、服務至上,認真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學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順利進行。一是建章立制。牢固樹立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確保食品安全的配送宗旨,尊重少數民族師生的飲食習慣,建立覆蓋采購、選配、加工、運輸等各個環節的規章制度。二是保證質量。所有蔬菜及農產品要達到新鮮、安全,無腐爛變質現象,所有農產品必須進行農殘檢測,有農殘超標的產品,一律不得配送。三是價格合理。按照大宗物資采購批發要求,平均價格必須低于當地市場批發價格。四是嚴控成本。要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為學校提供價廉物美的食材,不得將不合理成本和經營風險轉嫁到學校和學生。五是服務到位。按學校訂單采購配送,以當天采購、當天配送為原則,確保食材新鮮。
如學校發現配送食材、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認為價格偏高,可與供貨商協商解決或向相關部門投訴予以解決。供貨商供貨問題嚴重的,可終止合作。
四、規范運作
市、縣(區)、經濟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學校食材、商品的統一配送工作。一是簽訂配送協議書。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下,學校與統一配送企業簽訂《年度學校食材配送協議書》,食材配送種類、時間、資金結算方式等由雙方共同商定,原則上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定期檢查、及時公布,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保障監督;二是建立供貨商評議制度。教育行政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的安全管理,定期組織學校對食品及原輔材料供貨商進行綜合評議,同時規范食堂的索證索票和食品貯存、加工、留樣、清洗及消毒等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責任,提高食堂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三是學校實行嚴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堅決杜絕統一配送以外的食材進入食堂,堅決杜絕將統一配送的食材與其他食材串換使用。
五、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負責對所屬學校落實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轄區范圍內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縣(區)的農委、工商、食藥監、教育、衛計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學校食堂的安全監管責任,把學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工作重點予以部署,加強日常監管和檢驗檢測,加大抽檢頻率,有效實施突擊檢查,形成政府組織領導、教育部門牽頭實施、相關監管部門監管、配送企業全力保障、社會多方監督的工作格局,確保學生飲食安全,全面促進學校安全發展和學生健康成長。
六、加強監督問責
各有關學校都應成立由家長、學生、教師代表組成的伙食委員會,對本校食堂食品質量、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定期評議,反映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校方和監督部門應定期組織對配送企業的民主評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
市、縣(區)和經濟區教育(文教)局的紀檢部門負責對學校食堂食材采購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加大監察和處理力度,杜絕食堂食材自采,確保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工作的健康發展。
對食材統一配送工作執行不力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隸屬關系,由相關部門按市委、市政府印發的《盤錦市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進行問責。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