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5〕11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11-24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5〕11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市政府決定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具體如下:
一、人員組成
王 寧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王 賀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范 雄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周 滿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調研員
楊 芳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監督科科長
賈天紅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應訴科科長
常鳳江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綜合辦公室主任
張麗麗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復議科科長
王文缽 盤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科科長
李 娜 盤錦仲裁委員會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孫密文 遼寧光華律師事務所主任
王方皓 遼寧遼河律師事務所主任
馮 帆 遼寧雙興律師事務所主任
王永權 遼寧泰來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高鳳榮 遼寧盛達律師事務所主任
趙琳琳 遼寧油海律師事務所主任
侯德生 遼寧泰來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振華 中共盤錦市委黨校教授
孫秀華 中共盤錦市委黨校副教授
代紅梅 中共盤錦市委黨校副教授
二、聘期
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聘任期為3年(自2015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18日)。
三、職責
(一)為市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二)為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重要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
(三)參與草擬、修改、審核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件;
(四)根據需要參與市政府對外交往和重大經濟項目的洽談;
(五)參與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選題和草案起草、論證工作;
(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管理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法律顧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