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6〕15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統籌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11-24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6〕15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統籌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統籌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盤錦市統籌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
教育是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的基石,義務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必須保障的公益事業,是必須優先發展的基本公共事業,是脫貧攻堅的基礎性事業。為有效解決義務教育城鄉差距、校際差距,提高教育質量,解決大班額問題,促進我市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6〕56號)精神,結合我市義務教育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著眼發展大局,把握發展大勢,立足發展實際,堅持落實“四個著力”的要求,秉承“傳承、改革、創新、發展”的教育理念,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依法治教、治校,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統籌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在已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籌城鄉教育資源配置并向鄉村和城鄉結合部傾斜,大力提高鄉村教育質量,適度穩定鄉村生源,增加城鎮義務教育學位和鄉鎮學校寄宿床位,推進城鎮義務教育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著力解決“鄉村弱”和“城鎮擠”問題,鞏固和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加快縮小縣區域內城鄉教育差距,為實現2020年教育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優先發展,統籌規劃。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堅持優先發展義務教育,做到公共資源配置上對義務教育統籌規劃、優先發展和重點保障。堅持城鄉并重和軟硬件并重,科學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
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深化義務教育治理結構、教師管理和保障機制改革,構建與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布局相適應的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建設機制,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提升義務教育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
提高質量,公平共享。將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將均衡發展和品質提升作為重要抓手,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教育公平,使城鄉學生共享高質量的教育。
分類指導,有序推進。針對各縣區域內城鎮化水平和鄉村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擇發展路徑,科學規劃城鄉義務教育規模,保障教師按需配置,引導學生合理流動。
三、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到2020年,義務教育與城鎮化發展基本協調;城鄉學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額基本消除,鄉村初中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1%;縣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
四、主要措施
(一)同步規劃建設城鎮學校。各縣區要按照城鎮化規劃和常住人口規模編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根據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中小學建設標準,預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校用地,納入城市、鎮規劃并嚴格實施,不得隨意變更,確保城鎮學校建設用地。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的建設方案,應征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老城區改造配套學校建設不足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由縣區政府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滿足學生就近入學需要。縣區政府要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努力辦好鄉村教育。各縣區要結合國家加快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農村地區合理布局義務教育學校。同時,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因撤并學校造成學生就學困難的,各縣區政府應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予以妥善解決。依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農村中小學閑置校園校舍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遼教發〔2013〕147號)確定的閑置校園校舍處置范圍和基本原則、處置程序、處置基本方式、處置工作要求,合理制定閑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嚴格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產處置等程序,并優先用于教育事業。要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閑置”現象。著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開設課程,通過開展城鄉對口幫扶和一體化辦學,加強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和鄉村校長教師培訓,利用信息技術共享優質資源,將優質高中招生分配指標向鄉村初中傾斜等方式,補齊鄉村教育短板。推動城鄉教師交流,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各縣區政府要結合鄉村教育實際,設置專門崗位,提出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定向培養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和愛國主義教育,在音樂和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等學科中融入優秀傳統藝術和體育項目,在學科教學特別是道德與法制、科學教學中突出實踐環節,確保綜合實踐和校外教育活動常態化。開展專題教育、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等課程整合試點,進一步增強課程的基礎性、適宜性和教學吸引力。(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科學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各縣區按《遼寧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匯編》要求,逐校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臺賬,全面摸清情況,對照《遼寧省中小學裝備建設指導手冊》,完善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科學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提升鄉村學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鄉村教師運用信息技術能力,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按照滿足基本需求和逐校整體推進的原則,穩步推進《全面改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劃(2014—2018年)》的年度實施計劃,確保項目規劃內的薄弱學校基本教學條件得到有效保障,生活設施得到明顯改善。落實我市2016年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普通小學每生每年850元(含取暖費)、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含取暖費),并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好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照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等政策。各縣區要通過統籌安排以縣區為單位核定的公用經費,優先保障各學校取暖及規模較小學校的正常運轉。各縣區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時適當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學校管理標準化水平,重點提高鄉鎮寄宿制學校管理服務水平。各縣區要在縣區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礎上,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四)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在保證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存量,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自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每年一年級和七年級新生,不得新增56人以上的大班額。已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17年要消除50%以上,到2018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額,從2017年開始,每年至少消除25%,到2020年全部消除,并基本做到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各縣區要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重點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要通過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加大對薄弱學校和鄉村學校的扶持力度,促進均衡發展,限制班額超標學校招生人數,合理分流學生。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避免產生新的大班額問題。各縣區政府要于2016年11月底前將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報市教育局備案。(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
(五)統籌城鄉師資配置。各縣區要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省、市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有關要求,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市人社部門和教育部門要研究確定縣區域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完善職稱評聘政策,逐步推動縣區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協調并向鄉村適當傾斜,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吸引優秀教師向農村流動。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要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并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完善教師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內教師資源,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問題。嚴禁擠占、挪用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各種形式“吃空餉”。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愿支教活動。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特崗教師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各縣區政府,市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六)改革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健全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縣區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縣區政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予以鼓勵,使廣大鄉村教師有更多的獲得感。完善鄉村教師職業發展保障機制,合理設置鄉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落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結合政策,確保鄉村學校教師職稱即評即聘。對在鄉村一線教學崗位上從教30年以上、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0年、能夠完成教學工作任務、且目前仍在教學崗位工作,并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教師可直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不受崗位職數限制。(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七)改革教育治理體系。各縣區要深化義務教育治理結構改革,完善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監測評估標準和督導評估機制,切實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縣區政府統籌,完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到2018年全市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使章程成為學校改革發展的基本依據。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認真落實校長負責制,全面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完善學校重大事項決策機制,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落實學校辦學自主地位,完善家長委員會,推動社區參與學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促進學校品質提升。健全校長和班主任工作激勵機制,根據考核結果合理確定校長績效工資水平,堅持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一半計算。創新校外教育方式,構建校內外教育相互銜接的育人機制。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援助機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調解仲裁機制,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校園建設。(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八)改革控輟保學機制。各縣區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建立控輟保學目標責任制和聯控聯保機制。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加強對農村等重點地區、初中等重點學段以及流動留守兒童、家庭經濟貧困兒童等重點群體的監控。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落實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政府,相關部門應依法采取措施勸返復學。村(居)委員會要協助政府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縣區要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優先將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學生納入資助范圍。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輟學。針對農村殘疾兒童實際,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完善學生資助政策,暢通綠色升學通道,切實增強貧困家庭學生升學信心。(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九)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各縣區要深入貫徹落實《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盤政發〔2016〕9號)精神,進一步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堅持積極進取、實事求是、穩步推進,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深入落實《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盤政發〔2016〕38號)精神,健全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日常運轉保障機制,統一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自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實現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均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
(十)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各縣區要貫徹《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盤政發〔2016〕43號)精神,落實縣、鄉鎮政府屬地責任,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要深入排查,建立臺賬,全面掌握留守兒童基本情況,加強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留守兒童人身安全。中小學校要加強法治教育,全面落實《教育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印發〈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的通知》(教政法〔2016〕13號)精神,培育學生法治觀念,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實踐法治的育人功能;加強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輔導。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鼓勵父母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外出務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發揮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作用,督促外出務工家長履行監護責任。(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團市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婦聯)
五、組織保障
(一)落實政府責任。各縣區要加強統籌,根據國家、省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和本地城鎮化進程,將義務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位置,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稅收激勵等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義務教育發展。將統籌推進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納入地方各級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制,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義務教育改革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促進義務教育與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各縣區政府)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同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規劃,積極推動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改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要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流動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機構編制部門和人社部門要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社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依法督促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務工父母定期回鄉看望留守兒童。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的,應當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編辦、市人社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區要加強對本地區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的專項檢查,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主要措施落實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完善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各縣區政府)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要加大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脫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縣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等工作的綜合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進一步凝聚人心,統一認識,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義務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圍。要依法推進學校信息公開,有效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各縣區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并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和推廣,使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更好的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各縣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