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pjsrmzf-2020-002949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20〕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盤政辦發〔2020〕17號 | 發布日期: | 2020-07-14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20〕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市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推進市國資委職能轉變,提高國有資本運營和配置效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8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20〕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和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出資人代表職責定位,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優化部門職能,改進監管方式,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
(二)基本原則
堅持準確定位。市國資委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授權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不行使社會公共管理職能。
堅持依法監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要求,調整完善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健全監管制度體系。加強國有資產監督,嚴格責任追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堅持激發活力。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激發企業內生活力、創新力和市場競爭力。
堅持提高效能。明確國有資產監管重點,調整優化監管職能配置和組織設置,改進方式和手段,整合監管資源,加強監管協同,推進信息共享和動態監管,實現科學監管、高效監管。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全面領導,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為市屬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以管資本為主的監管職能
1.完善規劃投資監管。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設立戰略規劃、產業布局決策委員會,加大對市屬企業投資的規劃引導,加強對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布局的指導審核。市屬企業建立健全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度,嚴格落實投資項目的決策主體、執行主體和責任主體責任。改進投資監管方式,通過制定市屬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強化主業管理等方式,管好投資方向,并探索實施投資特別監管制度。探索開展投資項目第三方評估,防止重大違規投資。
2.加強國有資本運營。圍繞服務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戰略目標和優化全市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優化配置,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回報水平。強化資本運作,采取市場化方式引領帶動社會資本設立相關投資基金,助推市屬企業深化改革、轉型升級。建立健全國有資本運作機制,指導監督國有資本運作平臺開展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基礎設施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集中,向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集中。積極推動市屬企業整體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提高資產證券化水平。
3.強化激勵約束。堅持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協同聯動,發揮考核分配對企業發展的導向作用,實現“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改進考核體系和辦法,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及權重,強化目標管理、對標考核、分類考核,對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業領域、不同發展階段的市屬企業實行差異化考核。嚴格落實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建立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合理調控市屬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規范職工福利保障管理。
4.規范公司治理。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規范董事會行權行為,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作用、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實現規范的公司治理。對董事會運作規范的企業,逐步落實董事會職權。深化市屬企業三項制度改革,構建形成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5.整合國有企業改革職能。對承擔的企業重組整合、結構優化、改制上市、規范公司治理以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職能進行統籌整合,集中力量加大對改革改制、資本運營和體制機制創新的指導服務力度,研究制定《盤錦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大力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不斷增強國有經濟實力和競爭力。
(二)精簡國資監管事項
1.進一步明確監管范圍。落實國家要求,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于一級企業,市國資委依法監管市屬企業有關事項,指導市屬企業根據實際對所屬企業授權放權,激發各級企業活力。
2.取消、下放、授權一批監管事項。按照依法依規、權責統一、監管有效、充分放權的原則,取消4項、下放4項、授權4項,共精簡12項監管事項。
3.移交一批社會公共管理事項。嚴格落實政資分開原則,立足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責定位,分類提出配合承擔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移交建議。
4.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跟蹤督導,根據授權放權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采取擴大、調整或收回等措施動態調整授權放權事項。
(三)加強國有資產監督
1.堅持出資人管理和監督有機統一。健全規范國有資本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監管制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監督稽查機構作用,形成發現、調查、處理問題的監督工作閉環。強化監督成果在業績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等方面的運用。加強企業監事會建設,市國資委依照規定向市屬企業委派監事,形成內外銜接、上下貫通、有機結合的監督格局。
2.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和企業債務風險防控。集中統一開展財務動態監測和經濟運行分析,綜合分析研判行業與企業情況、經營與財務情況,及時準確提供運行數據,為全市經濟運行和國資監管工作提供基礎支撐。建立市屬企業債務風險跟蹤監測和預警機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履行出資人監管職責,指導監督市屬企業合理控制債務水平,積極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
3.依法開展責任追究。建立健全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完善責任倒查和追究機制。綜合運用組織處理、扣減或者追索薪酬、禁入限制、紀律處分、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等處理方式,依法依規查辦違法違規經營投資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案件。堅持客觀公正定責,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在企業改革發展中所出現的失誤,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容錯。
(四)全面加強企業黨的建設
1.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定期研究報告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強化市屬企業黨建工作考核,落實“四同步”“四對接”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保證黨組織工作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得到有效發揮。深入實施國有企業黨建“領航先鋒”工程,持續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培育基層黨建品牌。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2.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把黨的領導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市屬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把黨建工作總體要求寫入公司章程,落實“三議一報告一執行”決策機制,推動黨建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明確黨組織在企業決策、執行、監督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方式,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明確權責邊界。
3.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化機制相結合。保證黨對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對重要干部的管理權,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任標準,黨組織要在確定標準、規范程序、推薦人選等方面把好關,對經理層人員逐步實行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為市屬企業領導人員樹立正向激勵的鮮明導向。
4.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加大對市屬企業黨委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力的問責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通過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續正風肅紀、防范風險。指導督促企業各級黨組織逐級延伸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鏈條、傳導責任壓力、完善責任體系。督促市屬企業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切實提高其主動發現和處置問題線索能力。
(五)改進和完善國資監管方式
1.推進依法監管、分類監管、陽光監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遼寧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權履職。以企業功能分類為基礎,對市屬企業進行分類監管,因企施策。健全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向社會公布企業國有資產狀況和國資監管工作情況,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2.優化監管流程、監管手段。按照程序簡化、管理精細、時限明確的原則,深入推進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和定期輪崗,確保權力運行協調順暢。推進信息化建設和大數據應用,探索建立出資人監管信息化工作平臺,建立市屬企業產權、財務、投資等監管信息系統,實現動態監測,提升監管效能。
3.加強指導服務。堅持寓監管于服務之中,在服務中改進和完善監管。對下放、授權的監管事項,加強對市屬企業的指導培訓,堅持因企制宜,完善聯系企業工作機制,為市屬企業改革發展排憂解難。加強縣區國資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服務交流,推動構建全市國資監管大格局。
4.引入獨立第三方強化監管。遵循公開、擇優、獨立原則,通過購買社會服務,選聘財務、法律、證券、審計等領域中介機構,參與對企業實施的專項檢查、資本運作、投資項目論證和重大事項法律審核等工作,提高發現問題、防控風險、維護國有資本安全的能力。
三、組織實施
市國資委要依據本方案全面梳理并優化調整具體監管職能,公布取消、下放和授權的監管事項,調整市國資委出資人監管權責清單并及時公開。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做好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確保國資監管工作依法規范推進。市屬企業對市國資委下放、授權的事項,要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強化責任。
各縣區可參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國資監管機構的職能轉變方案。
附件:精簡的國資監管事項(共12項)
附件
精簡的國資監管事項(共12項)
(一)取消事項(4項)
序號 |
事項內容 |
1 |
指導市屬企業中介機構選聘 |
2 |
指導市屬企業內部資源整合與合作 |
3 |
指導市屬企業檔案工作 |
4 |
市屬企業職工董事履職管理 |
(二)下放事項(4項)
序號 |
事項內容 |
1 |
市屬企業及子企業除發行債券以外的融資事項審批 |
2 |
市屬企業對內擔保 |
3 |
市屬企業子企業的生產設備、房產、車輛、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資產轉讓審批 |
4 |
市屬企業資產租賃 |
(三)授權事項(4項)
序號 |
事項內容 |
1 |
決定市屬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
2 |
市屬企業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 |
3 |
市屬企業經理層成員薪酬管理 |
4 |
大額捐贈 |
說明:1.本表適用于市國資委監管的市屬企業。
2.下放事項下放給監管企業集團。下放事項中第3項,須履行資產評估、轉讓協議等核準或備案手續。
3.授權事項將根據市屬企業實際情況,授予董事會運作規范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