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優化金融環境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金融環境的意見》(遼政辦發[2019]30號)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的金融營商環境,提升綜合資源配置效率,進一步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助推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起草了《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優化金融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力爭用2—3年時間,使全市社會信用環境更加良好,金融市場秩序更加規范,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逐步構建健康順暢、
規范有序的金融生態體系,全面服務盤錦經濟高質量發展。第二部分是重點工作。一是營造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二是打造公平公正的金融司法環境。三是創造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環境。四是維護安全穩定的金融運行環境。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強化協同配合。三是抓好工作落實。
三、起草及征求意見情況
《實施意見》以征求意見稿的形式,廣泛征求了盤錦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盤錦市中心支行、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并根據意見進行了反復修改完善。并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