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安全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盤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代市政府草擬了《盤錦市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有關制定情況做以下說明: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月,按照省政府領導的批示精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下發了《關于推廣遼陽市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編制完成本市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安全管理辦法。市政府領導作出批示:進一步完善管理保障措施,確保我市用電安全的要求。
為全面落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推廣遼陽市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全市重要電力用戶供用電安全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起草了《盤錦市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計二十六條。
第一條至第三條:編制的依據、重要電力用戶的定義以及適用范圍。
第四條至第六條:明確了各級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供電企業各自承擔的職責與遵循的原則。
第七條至第八條:按照工業類和社會類對重要電力用戶進行劃分。
第九條至第十八條:對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自備應急電源和非電保安措施的配置、類型、技術管理要求、檢查周期、隱患排查與治理等方面進行了具體描述。
第十九條至第二十條:對重要電力用戶在認定流程、所需申報資料、新增和變更要求、年度核定進行了規定。
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對重要電力用戶、供電企業各自應履行的職責和日常運維工作、檢查要求等方面進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對供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違反辦法要求的處理原則進行規定。
第二十六條:對實行意見的明確。
附件重要電力用戶范圍表是以《GB/T 29328-2018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為參考依據,結合我市實際,按照工業類和社會類共計14類,依據《盤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及市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盤安委發〔2021〕5號)分工,對市直有關部門進行明確。
三、職責權限和內容的合法性依據
《辦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立足我市主導產業和重點電力用戶實際,為規范我市重點電力用戶供用電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作為規范重要電力用戶供用電安全管理的行動指南,對于切實推進全市重要電力用戶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斷提升我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所有內容均在職責權限范圍內。
解讀人:張執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