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遼政發〔2018〕35號文件 取消調整行政職權事項承接結果的通知
盤政辦發〔2018〕7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18〕35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市決定取消調整行政職權359項。其中:取消46項,承接下放58項,合并89項,增加71項,調整規范50項行政職權子項,明確以市縣屬地化管理為主27項,轉為內部管理事項18項。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正在推進的機構改革,做好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因機構改革涉及行政職權實施主體發生變化的,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則做好行政職權移交工作,防止出現權責“空檔”。對取消的行政職權,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行使,同時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強監管;對承接省下放的行政職權,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銜接,積極對上溝通,做好相關培訓指導工作,確保權力接得住、落得實;對新增的行政職權,相關部門要及時編制公開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精簡申請要件,壓縮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附件:1.市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網上公開)
2.市政府承接下放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網上公開)
3.市政府調整規范行政職權事項子項的目錄 (網上公開)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