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河道垃圾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政辦發〔2018〕1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河道垃圾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河道垃圾常態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河湖垃圾專項行動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18〕1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河道保潔常態化、管理長效化”為目標,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按照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工作部署,全面清理河流、水庫、湖泊、溝渠、坑塘(以下簡稱“河道”)垃圾,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道長效管理保護機制,全面改善河流生態環境。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水利風景區建設、全域旅游開發、多城聯創提供生態、環境保障。
二、工作目標
全面徹底清理河道內垃圾及拆除各類違法建筑物,整治河道內亂搭、亂建、亂排、亂倒現象,禁止向河道內非法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產垃圾及棄土棄渣等違法、違規行為,消除產生河道垃圾潛在風險,建立全覆蓋的“市、縣、鎮三級河長+村水管員+村(社區)保潔員”巡護管理體系和“縣區(經濟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格+村(社區)網格員+村水管員”監督管理體系,進一步落實管護責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河道垃圾清理的宣傳和教育,實現河面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雜物、河道行水暢通,提升河流生態和環境質量,建設水系連通、岸綠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諧的宜居新盤錦。
三、主要任務
(一)清理范圍
全市所有河流、水庫、湖泊、溝渠、坑塘等水面、河道和邊坡。
(二)清理內容
1.全面清理我市河面各類垃圾,特別是對打撈到的病死動物要嚴格按規定實行無害化處理。
2.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建筑垃圾、農業生產廢棄物等。
3.全面開展整治沿河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嚴重影響堤防安全、行洪安全的違法、違規建筑物和構筑物,如攔河網箱、堤坡亂耕亂種行為、環境違法行為等。
(三)清理標準
1.河面無漂浮物、無病死動物。
2.河岸無垃圾雜物、死樹枯枝、病死動物,河道內水閘、碼頭等附屬建筑物周邊無亂搭建、亂堆放現象。
3.河道無非法漁網,邊坡無亂耕亂種,河道周邊無亂搭亂建,無其他影響行洪安全和環境衛生的違法、違規建筑物和構筑物。
4.取締不規范垃圾堆放點,增設垃圾中轉站和垃圾箱,在垃圾產生的重點地段設置告示牌和提示標語,依法查處河道傾倒垃圾違法行為。
5.鞏固遼河、凌河自然封育和退耕(林)還河成果,基本形成生態廊道。
四、河道常態化管理
(一)河道清理常態化
各縣區、經濟區及市直各部門要按照河長制責任分工要求,建立“責任到人、屬地管理”的網格化責任體制。
1.全面落實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管理責任制,確保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工作責任全覆蓋。把河道垃圾清理納入城鄉一體化垃圾清運收集保潔體系,實施常態化管理。河道保潔要達到“四無”標準(河面無漂浮物、河中無障礙物、河邊無圍欄養禽、河岸無暴露垃圾)。把打撈的垃圾、雜物及時送至規定垃圾堆放場所,垃圾、雜物要日產日清,確保河道環境整潔。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河道保潔管理目標。
2.按照《中共盤錦市委辦公室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河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盤委辦〔2018〕10號)要求,河道、水庫、湖泊、溝渠由所在鎮(街道)村(社區)兩級組織負責,鎮(街道)村(社區)按現有管理體制(水管員、保潔員等)落實巡護管理職責,建立“市、縣、鎮三級河長+村水管員+村(社區)保潔員”巡護管理體系,形成全域、全方位、多層級、網格化、常態化管理模式。
(二)河道巡查巡護常態化
1.各級河長要按照總河長令要求做好定期巡河工作。
2.建立定崗巡查制。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每旬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縣區、經濟區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巡查;市直各部門要按照河長制有關要求開展巡查工作;各縣區、經濟區也要定期開展巡查工作。巡查重點包括邊坡亂耕亂種、河道周邊違規違章建筑、河道日常保潔、工業企業排廢、畜禽養殖污染以及棄土棄渣、水面非法圍欄、河岸堆積物等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并查看河道巡護記錄。
3.發揮水利行業崗位職責作用,加強縣級河道堤防日常管理工作,強化灌區管理單位和鄉鎮水利服務站巡護管理,全面實現履職盡責。
4.要建立“縣區(經濟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格+村(社區)網格員+村水管員”監督管理體系。賦予3475名網格員(網格信息員)對河道、渠系、水庫、湖泊實施監管職責,對6個縣區(經濟區)網格、57個鎮(街道)網格、511個村(社區)網格全面監管,做好河道日常巡護工作。
五、考核驗收
(一)各縣區、經濟區及市直相關部門自查。各縣區、經濟區對本轄區內的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管理工作進行自查自評,市直相關部門對本行業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管理工作進行自查自評,形成工作報告,報送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
(二)市級驗收。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區、經濟區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縣區、經濟區及市直相關部門要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前工作重點,集中精力認真抓好落實。按照市總河長令要求,各級河長要親自研究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縣區、經濟區及鎮(街道)要成立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狠抓措施落實,進一步提高對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及河道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積極做好分解任務落實工作,確保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工作順利開展。
(二)落實責任,加強協作。各縣區、經濟區負責轄區內河道垃圾清理任務的組織、協調、督查和驗收,制定河道長效管理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宣傳部門負責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會同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工作推進落實情況;水利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狠抓落實、考核驗收等;環保部門負責指導推進小流域水環境治理,嚴格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住建部門會同水利、農業、環保等部門加強黑臭水體整治;城鄉一體化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農村清潔工程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農業部門負責農業面源、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畜牧部門負責指導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海洋與漁業部門負責防治水產養殖污染;林園部門負責指導河流沿岸綠化和濕地修復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確定河湖管理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屬,指導做好河流治理項目用地保障;市油田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督促中油遼河油田分公司做好河道內礦區生產生活垃圾清理、保潔工作;交通部門負責對河流重要景觀帶內公路生態綠化、美化;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整治全市河流兩岸亂倒建筑垃圾和渣土工作;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打擊破壞河流環境、影響社會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各牽頭及配合單位要主動銜接、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靠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努力形成推進河道垃圾綜合整治的強大合力。
(三)加強督查,強化調度。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并將河道垃圾清理常態化工作完成情況納入“河長制”和“大禹杯”年度考核中,對行動快、措施落實得力的,予以表揚;對行動緩慢、工作滯后、整治不力,甚至推諉扯皮、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并予以曝光。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調度一次。各縣區、經濟區及市直部門要落實專人分別負責統計和信息報送、巡查督導工作、影像收集和檔案歸檔及宣傳教育工作。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區、經濟區及市直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宣傳欄等高頻率、大范圍宣傳,切實增強群眾環保意識,激發廣大群眾參與河道保護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使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為河道垃圾常態化管理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盤錦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盤錦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朱中國(市政府副市級干部)
副組長:張利民(市政府副秘書長)、宗克昌(市水利局局長)
成員:史全(市文明辦副主任)、柳洪路(市油田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梁巖(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梁軍(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可佳(市財政局副局長)、徐玉榮(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劉剛(市環保局副局長)、張亞昕(市住建委副主任)、王金鐸(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張坤橋(市交通局副局長)、孫曉生(市農委副主任)、趙寶海(市水利局副局長)、馮大慶(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王立才(市衛計委副主任)、江流(市旅發委副主任)、侯軍(市林園局副局長)、崔蘭芳(市城鄉一體化辦公室副主任)、楊百奎(市畜牧獸醫局副調研員)、陳旭光(市遼河保護區公安分局局長)、張明光(市河務管理處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趙寶海(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