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盤錦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出臺背景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7〕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了《盤錦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對接并分解細化省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突出具有我市特色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案》整體框架共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提出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把低碳發展作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的重要途徑,采取積極措施,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包括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節能和提高能效、優化利用化石能源、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控制工業領域排放、加快農業低碳化發展、增加濕地碳匯、加快推廣低碳建筑、積極推進低碳交通、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推進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加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基礎能力等十三部分內容。到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機達到3萬千瓦;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10.91萬公頃,濕地保有量達到22.35萬公頃。
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開展評價考核、落實資金保障、強化科技支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做好宣傳引導等六部分內容。督促各縣區、經濟區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責任,加大考核。增加資金投入、鼓勵企業采用先進低碳技術進行技術改造,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人才建設,全面開展低碳宣傳引導,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輿論氛圍。